商業登記法
Business registration is governed by this Act.
AI-assisted research synopsis — verify against the official legal text below.
- Jurisdiction
- Taiwan
- Instrument
- Act or statute
- Citation
- J0080004
- Version
- 26 Dec 2025
- Language
- zh-Hant
- Official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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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ation provenance: source:tw:moj · schema StatuteEnrichmentPublicV1.
Statute overview
About this statute
This provision defines who counts as a “商業負責人” (business responsible person) for different business forms.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營業或作為合夥人申請登記時,應附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法定代理人若撤銷允許或加以限制,還要把原因向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 法定代理人若代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經營已登記的商業,會被視為商業負責人,並須在15日內申請登記,登記時還要附上法定代理人證明文件。 經理人任免或調動發生後,應在15日內申請登記。 設有獨立帳簿的商業分支機構,應在設立後15日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分支機構終止營業時,應在事實發生後15日內申請廢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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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text
Provisions of 商業登記法
Showing 38 of 38
- 第 1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Business registration is governed by this Act.
商業登記,依本法之規定。 - 第 10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0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This provision defines who counts as a “商業負責人” (business responsible person) for different business forms.
本法所稱商業負責人,在獨資組織,為出資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合夥組織者,為執行業務之合夥人。 經理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商業負責人。 - 第 11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1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獨立營業或作為合夥人申請登記時,應附送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法定代理人若撤銷允許或加以限制,還要把原因向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
限制行為能力人,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獨立營業或為合夥事業之合夥人者,申請登記時,應附送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法定代理人如發覺前項行為有不勝任情形,撤銷其允許或加以限制者,應將其事由申請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 - 第 12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2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法定代理人若代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經營已登記的商業,會被視為商業負責人,並須在15日內申請登記,登記時還要附上法定代理人證明文件。
法定代理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經營已登記之商業者,則法定代理人為商業負責人,應於十五日內申請登記,登記時應加具法定代理人證明文件。 - 第 13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3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經理人任免或調動發生後,應在15日內申請登記。
經理人之任免或調動,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登記。 - 第 14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4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設有獨立帳簿的商業分支機構,應在設立後15日內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分支機構終止營業時,應在事實發生後15日內申請廢止登記。
商業之分支機構,其獨立設置帳簿者,應自設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下列各款事項,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分支機構名稱。 二、分支機構所在地。 三、分支機構經理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分支機構終止營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分支機構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廢止登記。 分支機構所在地主管機關依前二項規定核准或廢止登記後,應以副本抄送本商業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 第 15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5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登記事項變更時,原則上應在事實發生後15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因繼承而變更的,則應在繼承開始後6個月內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並可訂定商業登記事項的申請程序、文件、資料及其他應遵守事項。
登記事項有變更時,除因繼承所致之變更登記應自繼承開始後六個月內為之外,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為變更登記。 商業之各類登記事項,其申請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16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6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If a business moves outside the original registration authority’s area, it must apply to the authority in the new area for a relocation registration.
商業遷移於原登記機關之管轄區域以外時,應向遷入區域之主管機關申請遷址之登記。 - 第 17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7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停業滿一個月以上時,停業前要先辦停業登記,復業前要再辦復業登記;停業期間原則上最長一年,但有正當理由並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商業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業前申請停業之登記,並於復業前申請復業之登記。但已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申報者,不在此限。 前項停業期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但有正當理由,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第 18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8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終止營業時,應在事實發生日起15日內申請歇業登記。
商業終止營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歇業登記。 - 第 19 條 Verify source ↗
第 19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所在地主管機關必須把商業的特定登記事項公告在資訊網站上,供人查閱。
商業之下列登記事項,其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公告於資訊網站,以供查閱: 一、名稱。 二、組織。 三、所營業務。 四、資本額。 五、所在地。 六、負責人之姓名及出資額。 七、合夥組織者,其合夥人之姓名及出資額。 八、分支機構之名稱、所在地及經理人之姓名。 公告與登記不符者,以登記為準。 - 第 2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This provision defines the competent authority at each government level and allows municipal and county/city governments to delegate or entrust some matters, with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approval when necessary.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必要時得報經經濟部核定,將本法部分業務委任或委辦區、鄉(鎮、市、區)公所或委託直轄市、縣(市)之商業會辦理。 - 第 20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0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登記後,如果應登記事項未登記,或已登記事項變更後未辦理變更登記,不能拿該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情形,僅就該分支機構適用。
商業設立登記後,有應登記事項而未登記,或已登記事項有變更而未為變更之登記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 於分支機構所在地有應登記事項而未登記,或已登記事項有變更而未為變更之登記者,前項規定,僅就該分支機構適用之。 - 第 21 條
- 第 22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2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在受理商業登記申請時,如認有違法或程序不合法,應在收文後五日內通知補正,且補正事項要一次通知完畢。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對於商業登記之申請,認有違反法令或不合法定程式者,應自收文之日起五日內通知補正,其應行補正事項,應一次通知之。 - 第 23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3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商業登記案件的期間,不得超過7日;前條所定的補正通知期間不計入。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辦理商業登記案件之期間,自收件之日起至核准登記之日止,不得逾七日。但依前條規定通知補正期間,不計在內。 - 第 24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4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登記後,申請人發現登記事項有錯誤或遺漏時,可以申請更正;必要時要檢附證明文件。
商業登記後,申請人發現其登記事項有錯誤或遺漏時,得申請更正;必要時並應檢具證明文件。 - 第 25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5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負責人可以向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就已登記事項核發證明書。
商業負責人得申請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證明書。 - 第 26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6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負責人、合夥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說明理由後,向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抄錄或複製登記文件。
商業負責人、合夥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敘明理由,向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抄錄或複製登記文件。 前項利害關係人,指對商業或合夥人有債權、債務或其他法律關係之人。 - 第 27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7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名稱可以用負責人姓名或其他名稱,但不能讓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若以退夥合夥人的姓或姓名作為商業名稱,續用時須取得其同意。
商業之名稱,得以其負責人姓名或其他名稱充之。但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以合夥人之姓或姓名為商業名稱者,該合夥人退夥,如仍用其姓或姓名為商業名稱時,須得其同意。 - 第 28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8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與已登記商業相同的名稱,也不得使用「公司」字樣;登記前要先申請核准並保留名稱。
商業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不得使用與已登記之商業相同之名稱。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一、原已合法登記之商業,因行政區域調整,致與其他商業之名稱相同。 二、增設分支機構於他直轄市或縣(市),附記足以表示其為分支機構之明確字樣。 商業之名稱,不得使用公司字樣。 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於商業登記前,應先申請核准,並保留商業名稱於一定期間內,不得為其他商業使用;其申請程序、商業名稱與所營業務之記載方式、保留期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 29 條 Verify source ↗
第 29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If a business falls into one of the listed situations, the local competent authority may revoke or cancel its business registration, or part of it.
商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所在地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檢察機關通知或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一、登記事項有偽造、變造文書,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登記後滿六個月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六個月以上。 三、遷離原址,逾六個月未申請變更登記,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通知仍未辦理。 四、登記後經有關機關調查,發現無營業跡象,並經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 五、商業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商業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尚未辦妥商業名稱變更登記,並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令其限期辦理仍未辦妥。 前項第二款所定期限,如有正當事由,得申請准予延展。 - 第 3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This provision defines “business” as an enterprise operated for profit as a sole proprietorship or partnership.
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 - 第 30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0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If the registration application contains false information, the business responsible person is fined NT$6,000 to NT$30,000.
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第 31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1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未經設立登記卻以商業名義經營或為其他法律行為的人,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完成登記;逾期未辦妥者,會被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能按次處罰。
未經設立登記而以商業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應命行為人限期辦妥登記;屆期未辦妥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第 32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2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有應登記事項卻未登記者,其商業負責人將被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除前條規定外,其他有應登記事項而不登記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 第 33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3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If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is filed after the deadline in Articles 12 to 15, the business responsible person is fined NT$1,000 to NT$5,000.
逾第十二條至第十五條規定申請登記之期限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 - 第 34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4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負責人或其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人員抽查;違反者,商業負責人會被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
商業負責人或其從業人員違反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人員抽查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 第 35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5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受理特定商業申請時應收費;停業、復業、歇業登記免繳登記費。
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登記、查閱、抄錄、複製及各種證明書等之各項申請,應收取費用,其費用之種類及費額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停業登記、復業登記、歇業登記,免繳登記費。 - 第 36 條
- 第 37 條 Verify source ↗
第 37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This article sets when the Act starts to apply: generally on promulgation date, with some specified amendments taking effect later or as determined by the Executive Yuan.
本法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六日修正公布之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由行政院定之,及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九日修正之條文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 第 4 條 Verify source ↗
第 4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除第五條規定外,商業未經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商業除第五條規定外,非經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 第 5 條 Verify source ↗
第 5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Certain small-scale businesses are exempt from applying for registration under this law.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 第 6 條 Verify source ↗
第 6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某些商業業務若依法需要主管機關許可,必須先拿到許可文件,才能申請商業登記。
商業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商業登記。 前項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通知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 第 7 條 Verify source ↗
第 7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If a business violates laws or regulations and a final closure order has been confirmed, the disciplinary authority must notify the local competent authority to cancel the business registration or part of the registered items.
商業之經營有違反法律或法規命令,受勒令歇業處分確定者,應由處分機關通知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 第 8 條 Verify source ↗
第 8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登記申請由商業負責人向商業所在地的主管機關提出;如果委託他人辦理,還要附上委託書。
商業登記之申請,由商業負責人向商業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為之;其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具委託書。 - 第 9 條 Verify source ↗
第 9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開業前要先申請登記指定事項;主管機關可隨時派員抽查,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商業開業前,應將下列各款申請登記: 一、名稱。 二、組織。 三、所營業務。 四、資本額。 五、所在地。 六、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出資額。 七、合夥組織者,合夥人之姓名、住、居所、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出資額及合夥契約副本。 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前項及其他依本法規定應登記事項,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抽查;商業負責人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第 9-1 條 Verify source ↗
第 9-1 條
AI-assisted research summary: 商業在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由政府機關或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的勞動權益講習;中央主管機關並應在其資訊網站註記是否已參加。
商業於申請設立登記後,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其資訊網站註記商業參加第一項勞動權益講習與否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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